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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盟事件评论之五:

 

 

 

 

公盟事件中必须面对的若干问题

 

萧瀚

 

 

 

 

(阅读此文者烦请配合阅读拙作评论之三:《如何支持公盟》)

 

 

此次公盟事件爆发之后,以网络为集散地的民间声援一直如火如荼,这反映了当代中国公民社会雏形的一些现状。

 

在此尚在继续的过程中,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观点,除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狗腿子声音,其他的声音都是正面支持公盟与许志永先生、庄璐女士的。

 

有人群就有分歧,在如此重大的事件中,声援者之间有分歧,是最正常不过的了。因此,分析这些现象,研究如何支持公盟,如何在声援者之间达成最低底线共识,就变得极为重要,无论对当下的公盟,还是对未来其他NGO组织。

 

 

 

 

一.【捐还是不捐,这是个问题;交罚还是不交罚,这更是个问题】

 

声援中,最主要的分歧表现在是否给公盟捐款,是否用捐款的钱交政府罚金。我在《公盟事件评论之三:如何支持公盟》一文中已有简单论述,下面再做些补充。

 

首先,只要是自己的决定,给不给公盟捐款是每个人的自由,赞不赞成给公盟捐款也是每个人的自由,赞不赞成公盟交罚还是每个人的自由,不同意见之间有争论还是自由的范畴——言论自由。

 

其次,给公盟捐款和建议公盟交罚金不是一回事,至少不完全是一回事。

 

前者是对公盟作为一个人们认同的机构之物质与精神支持,是对政府非法取缔行为的不承认和直接否定:“你取缔了,但我认为它还在!”是一种抗议行动,表达的是公民意愿和不与恶法合作的态度。

 

后者则是表示一种与恶法有限合作以营救许志永先生、庄璐女士的行动,许多人认为即使交了这罚金也救不出许志永先生,反倒玷污了大家的支持,把钱交给无良政府实属不愿。

 

虽然这两种态度并不完全相同,但显然不是冲突关系,我就是既赞成捐款,也赞成交罚金的(但这得由公盟自己决定,外人支持即可),给绑匪交钱即使救不出人质,也是尽力了——至少是个盖然性结果,而不是必然性结果。

 

 

二.【关于许志永的宁愿坐牢】

 

营救庄璐女士和营救许志永先生是同等重要的事,许志永宁愿坐牢的想法,可能会连累庄璐,我们现在无从知道庄璐是怎么想的,但应当假定她不愿意坐牢——我们不能假定谁都想做英雄,如果我是庄璐,未经我同意且涉及我利益的决定,我有权不支持。庄璐完全可能被他们罗织罪名而成为“直接责任人员”之一(这样当然就是同案犯),许志永如果坚持宁可坐牢,会让庄璐很为难:从道义上似乎应该与许志永共进退,而从个人意愿上她未必愿意坐牢。莫之许先生批评我在以前的讨论中是否把许志永先生看成一个“说话不负责任信口大言的人了吗? ”人在某种情绪之下说出一些激愤之语,这很普通,也很人性,不必上纲上线到不负责任信口大言的地步。但是,对于许志永宁愿坐牢的声明,我是反对的,反对的不是这样的声明本身,而是反对此声明未经公盟正当程序的决策机制,许志永未能冷静地区分个人利益和公盟的全体利益——不说别的,至少还涉及庄璐的自由。至于接着他被绑架是否与此声明相关,外界不得而知。

 

监外声援的人支持他人坐牢,这不是一件拍个脑门就可以表态的事情,因为这涉及人之为人最珍贵的自由!拿着别人的自由过自己的瘾,这叫哪门子事儿!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你遇到一个自杀的人,难道袖手旁观才算是尊重他的意愿和对他的支持吗?更何况,即使许志永自愿坐牢,凭什么庄璐也被作为同案犯搭进去?凭什么?

 

毫无疑问,许志永宁愿坐牢的态度可以激发部分公民精神,对推动公民社会有良性效果,但也不必过分夸大。他的这一举动不是个人行动,而是代表公盟的行动,可以理解他作为一个人的情绪变化,但不能支持他这一增加公盟整个团队危险性的行为——除非这个声明是经公盟决策层表决通过,并且通知了相关的利害关系人,那外人无权置喙。个人也好,团体也罢,谁也没有义务去为社会做过度的牺牲,除非他们自愿。个体的自愿,一个人自主决定就可以了;而团队的自愿就要经过正当程序的表决,否则不能被推定为自愿。

 

 

 

 

一句话概括:许志永可以自主决定作为公民的许志永自愿坐牢,但无权单独决定作为公盟法定代表人的许志永自愿坐牢。

 

 

三.公盟作为团队给外界的启示

 

罚单与取缔事件发生后,除了许志永的声明,滕彪先生的传播信息以及发布抗议言论,还有其他公盟员工的努力,未能看到更多的有团队合力性质的行动,这是令人遗憾的。当然,这不怪公盟同仁,毕竟谁也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儿,而且他们各自都在尽自己的力。因此,检讨和吸取该事件的教训,从某种程度上说跟营救许志永先生和庄璐女士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1.【启示一:NGO需要面对暴政的危机管理预案】

 

作为一个维权机构,公盟一直以自己坦荡和诚恳,面对来自四面八方的求助,但是他们确实无法料到斧头帮会这么无耻,公盟这样理性、温和、诚实、正直的组织,居然也被一斧头砍倒,却毫无防备。

 

 

这提醒一切NGO组织,哪怕在最安全的状态下,也要做好面对暴政的心理和“生理”准备。所谓心理准备,就是要清楚绝对无法预期斧头帮会不会跟你讲理,而且不讲理的概率要远远大于讲理的概率,你越是按良心做事,越有可能遭遇暴政。所谓“生理准备”,就是要有全面的多维度、多方案的危机管理预案,一旦遭遇暴政,就按照预案来处理,以免惊慌失措、应对无据。

 

 

 

 

2.【启示二:如何面对预案外的突发事件】

 

即使有预案,也可能发生许多始料不及之事,因此,很重要的一点是需要两个人。一个是对外发言人,其首要条件是口才好(这当然是相对的)、心地淳朴有正义感(这是绝对的),同时应该是日常事务的参与者,对自己所处团队非常了解,无论什么事情发生,都能够将消息传达出去,以免团队被活埋;还有一个是能干的候补法定代表人,这样的人平时应该没多少日常事务,伊存在的主要作用,就是在危机来临时,预案难以解决情况下担起重任,维系团队的凝聚力,共同对付危机。

 

 

 

 

3.【启示三:在任何情况下冷静都是最重要的】

 

无论许志永,还是公盟其他同仁,在此事件中,总体表现都很出色,但也存在着情绪化问题,这可理解,但要提防。在任何情况下,尤其是在重大事件来临的时候,冷静永远是第一重要的。看过《老枪》的朋友们都记得,于连大夫亲眼目睹了自己一家人被德寇屠杀的经过,但他没有因此失去理智,而是在尽可能冷静的状态中一一复仇。面对危机的时刻,冷静就是第一美德。

 

 

四.给公盟的一些建议

 

 

1.      无论是否打算继续抗争,都应当尽快建立新的公盟网站,服务器在海外的安全、稳定的网站,作为公盟信息的权威发布者。

 

 

2.      无论是否打算继续抗争,都应该尽快建立新的海外账号(在国内会被冻结),因为营救许志永、庄璐也好,做其他公益之事也罢,都需要钱。公开募捐,向谁都行,即使暂时无法在大陆落地,也可以先存着,目前先借热心帮助公盟的企业家们的钱,以后再想办法从自己账上还就是了。

 

 

3.      如果打算继续抗争,应当尽快推选一位新的负责人担负起重任——如果再被绑架就继续推出一位,直到七位决策人全部被绑架,公盟才算告一段落(当然中途有新的决策另说),事情逼到这个份上,只能前赴后继,没别的退路了——做事不必找上门求牺牲,但找上门来的牺牲却也无需逃避。我不反对坐牢,但要坐得有章法,有价值,而不是白牺牲、乱牺牲,尤其反对坐未经理性斟酌的情绪牢。

 

 

4.      在其他公盟成员依然自由的状态下,应该多商量下一步怎样做,这样才能有效地抗争。斧头帮无非是搞所谓的“擒贼先擒王”,如果公盟没有能力有效、有理、有担当地继续抗争,大家一致表决先散伙,以为将来储备力量,我以为也是他们自己的事,外界当理解与接受——他们没有义务为外界做超过他们能力的牺牲。

 

 

五.声援公盟需要良心和理性,不需标签

 

       像所有的公共事件一样,在声援公盟过程中,总有人喜欢搞派别划分,什么左派、右派;搞主义标签,什么自由主义,或者什么什么别的主义,我以为这是很无聊的东西。作为一种群体生活的动物,人的自由不可能是孤立的,个人的自由必然和其所在族群的共同福祉连在一起,因此,在自由决定个人事务的同时,也一定要留心自己和团队之间法权意义上的利益关系(道义意义上的利益关系另说),无论团队规模大小。

 

       尤其当一个人的个人法权利益和团队法权利益纠结在一起,变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时候,纯粹的自由主义是无法实现的。这时,只有公民共和主义才能给自由主义带来真正的尊严和活力。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不是非此即彼的敌我矛盾,而是连体婴儿的共存关系,最好的例子就是《美国联邦宪法》,没有联邦党人(共和主义者)就没有该宪法最初的结果,没有反联邦党人(自由主义者)就没有后来的权利法案,正是双方的争论与共存,才有了既自由又共和的美国联邦制度。可以说,自由主义是根,共和主义是干,根之不存,固无干在,但是光有树根,没有树干,树也就子虚乌有。

 

我相信声援公盟的朋友们,除了营救许志永、庄璐的朴素正义感之外,还有同样重要的目的,就是给包括公盟在内的所有为这个社会做事的人和机构提供后援力量。因此,声援不但是需要的,更是必不可少的,尤为重要的是,声援需要良知和理性,而不仅仅是肾上腺素——虽然它也是必不可少的。嘴唇发达、头脑简单的声援不能说不是一种力量,但无论如何,有序推进公民社会的步伐,尽可能摆脱乌合之众状态下的混乱与不负责任,该是公民社会的应有内容之一。

                                          

2009年8月11日於追遠堂